1、种苗造林费。400元/亩。
2、现金补助。退耕还林国家每亩现金补助1200元/亩,分三次发放,第1次500元/亩,第2次300元/亩,第3次400元/亩。
二、农民合作社补助政策:
1、补助对象:重庆市农民合作社示范社。
2、扶持标准:对每年新评定的重庆市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市财政局采取“项目建设补助”形式给予6-10万元的资金补助。每年具体扶持额度由市财政局会同市农委确定。
三、特色效益农业补助政策:
1、政策依据:津财农〔2013〕66号文件。
2、补助对象:农(林)业企业、农户、种养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组织(协会)、农(林)社会化服务组织、农产品营销经纪人、良种繁育场(站)和村互助资金组织。
3、补助范围:粮油、蔬菜、生猪、花椒、水果、水产6大特色产业在良种繁育体系建设、基地建设、循环农(林)业建设、产业链建设、流动资金或固定资产的贷款贴息、市场体系建设、品牌创建、社会化服务8大环节予以补助。
4、补贴标准:
单个项目:农业企业不超过50万元,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专业大户等不超过20万元。
示范项目:被确定为区级以上示范生产基地、加工基地的重点项目,农业企业申报补助额度不超过120万元。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专业大户申报补助额度不超30万元。
5、补贴方式:采取区级报账、直接补贴、先建后补、以奖代补、贷款贴息等方式兑现补助。
除此之外还有小微企业补助,大棚补贴、农机补贴、道路硬化补贴、贷款贴息等,各个地方不尽相同,具体请咨询当地有关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