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5日“世界环境日”,四川省检察院召开对五年来全省检察机关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检察工作情况进行通报,并发布全省检察机关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优秀案例。
2019年以来,四川省检察机关对破坏环境资源犯罪提起公诉5617件9379人;突出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公益诉讼案件20791件,18件案件入选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的全国检察机关典型案例。
舒某某、杨某某滥伐林木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
被告人舒某某、杨某某购买了大熊猫国家公园内某地的林木后,超出林木采伐许可证许可范围,超量采伐林木蓄积131.988立方米、株数310株,破坏了大熊猫国家公园的生态环境。检察机关在办案中,将提前介入应用于公益诉讼调查,同时创新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修复方式,通过公开听证,促使被告人在补植复绿的基础上,认购“碳汇”244.94吨进行替代性修复。
辛某某、赵某某破坏自然保护地案
被告人辛某某、赵某某未取得采矿许可证,多次进入大熊猫国家公园核心保护区盗采铅锌矿,并在保护区内违规修葺堡坎、硬化路面、搭建生产生活设施、喂养牲畜、随意丢弃生活垃圾等,对大熊猫国家公园核心保护区的生态环境造成了直接影响。该案是大熊猫国家公园设立以来,全国首例涉国家公园破坏自然保护地罪刑事案件。检察机关经过全面审查,综合认定了“严重后果”和“恶劣情节”,对类案办理提供了参考借鉴。
成都市龙泉驿区人民检察院督促规范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置行政公益诉讼案
一个废弃硒鼓墨盒中的有害物质会造成8立方米土壤污染,完成土壤修复会产生0.5吨以上的碳排放量,同时影响可再生资源的回收利用,导致碳排放量增加。检察机关针对废弃电器电子产品违法处置造成严重环境污染以及长期被忽视的高碳排放和监管缺位问题,通过公益诉讼检察监督推动行政职能部门强化对硒鼓墨盒等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的回收处置行业全面监管和全链条管理,有效提升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等可再生资源的回收处置率,构建超大城市绿色低碳循环办公体系。
若尔盖县人民检察院督促保护泥炭资源行政公益诉讼案
若尔盖湿地是国际重要湿地,是黄河上游的重要水源涵养地,受利益驱使,盗挖泥炭等现象时有发生,对湿地生态系统功能造成了一定损害。检察机关组建湿地保护公益诉讼专业化办案团队,结合政协委员提案要求,开展湿地保护专项监督,督促行政机关采取有效举措加大湿地保护力度,推动负有监管职责但职能存在交叉的行政机关联合巡查执法,严厉打击若尔盖湿地泥炭盗挖行为,保护若尔盖湿地珍贵的泥炭资源。2022年6月1日施行的《湿地保护法》将泥炭沼泽湿地以专门条款予以特殊保护,这件案件发生在湿地保护法施行以前,对完善立法贡献了实践经验。
汉源县人民检察院督促保护花椒种质资源行政公益诉讼案
古树保存着弥足珍贵的物种资源信息,记录着历史文化的变迁,作为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的古树更是了解农产品栽培历史的“活档案”,对促进本地农业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的科学和历史文化价值。检察机关立足公益诉讼检察监督职能,找准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公益保护切入点,推动本地花椒种质资源有效保护,为本地农产品种质资源保护及乡村振兴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