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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府办函〔2023〕14号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务川自治县2023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方案》的通知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3-03-04   来源:务川仡佬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71
资讯简介:第一章 序言一、方案编制依据。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意见》(国办发〔2016〕2
第一章  序言
 
一、方案编制依据。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意见》(国办发〔2016〕22号)、《财政部等11部门关于继续支持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的通知》(财农〔2021〕22号)、《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黔府办发〔2016〕24号)、《贵州省财政厅等11部门关于继续支持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的通知》(黔财农〔2021〕124号)《省财政厅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做好2023年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的通知》(黔财农〔2023〕10号)等文件精神,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实际和年度纳入统筹整合范围的涉农资金到位情况,制定本方案。
 
二、方案编制理由。我县为国家级贫困县,地处武陵山区,经济收入来源单一。脱贫攻坚以来,扶贫资金来源渠道单一,支出量大、范围广。为贯彻落实《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黔府办发〔2016〕24号)和《贵州省财政厅等11部门关于继续支持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的通知》(黔财农〔2021〕124号)《省财政厅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做好2023年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的通知》(黔财农〔2023〕10号)等文件精神,形成“多个渠道饮水,一个龙头放水”的衔接资金投入新格局,创新衔接资金使用机制,提高涉农资金使用效益,集中财力服务我县乡村振兴工作,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三、方案编制原则。一是精准识别,补齐短板。采取深入调研方式,下足“绣花”功夫,摸清我县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欠账,精准发力,及时纳入涉农资金整合方案,补足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中的短板与弱项。二是限定范围,强化安全。方案编制中,限定整合资金范围做到“应整尽整”,确保完成可整合资金规模。对不符合涉农整合资金支出范围的项目,坚决不予纳入,确保涉农整合资金使用规范、安全、高效。三是规划先行,强调绩效。对纳入整合方案的项目,坚持每个项目必须先行规划,明确建设内容及建设期限,“对标对表”完成规划内容,确保项目绩效工作顺利完成。四是目标导向,服务大局。瞄准我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任务目标进行编制,精准项目安排和组织实施,保障建档立卡户增收,确保2023年度目标任务顺利完成,切实服务我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第二章  目标任务
 
一、项目建设目标。一是保障脱贫成果,强化成效巩固。2022年是我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关键之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需要将过渡期帮扶政策与乡村振兴有效对接,通过项目建设保障建档立卡户“两不愁三保障”稳定达标,并通过项目建设参与建设、经营、利益分红,从而提高收入,巩固拓展脱贫成果。二是调整产业布局,优化产业结构。通过项目建设,构建项目库,掌握全县产业布局和结构情况,根据市场波动,及时调整全县产业布局及优化产业结构,保障群众收益。
 
二、资金整合目标。为贯彻落实省委和省政府、市委和市政府有关部署要求,确保完成可整合资金规模,打通单位之间资金使用壁垒,改善资金分散、漫灌的使用模式。集中财力,助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精准使用,保障涉农资金使用规范性、安全性、高效性。
 
第三章  工作措施
 
一、源头整合、乡级报账。为做到“应整尽整”保障整合比例,在指标下达到项目实施单位(乡镇)后,采取从国库申请直接清算的支付方式。另外采取乡级报账的方式,既能及时了解涉农资金使用情况,又可保障涉农整合资金使用安全。
 
二、因地制宜、因户施策。根据地理优势,适宜产业因地制宜选择项目建设点,保障资金使用成效。对建档立卡户家庭情况进行深入了解,对不同家庭情况实施不同的扶贫政策,增强其自身“造血”功能,确保脱贫成效巩固提升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全面落实到位。
 
三、定期考核、及时通报。为推进项目建设,提高报账比例,采取报账进度通报制,每个月对建设单位的项目建设及报账情况进行打分排名。对项目建设滞后、报账比例低的建设单位及时通报,并将排名结果纳入责任单位年终综合目标考核,切实推进项目进度及报账比例,完成年终整合资金支付比例。
 
第四章  项目建设
 
按照统筹整合资金使用相关政策,结合本地脱贫成效巩固提升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规划和年度目标任务,因地制宜确定具体涉农项目,主要包括与贫困村退出、脱贫户脱贫目标任务紧密相关项目等农村基础设施和农业生产发展方面的扶贫项目。
 
一、农村基础设施项目。主要是农村饮水安全、全员培训项目、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易地扶贫搬迁后续帮扶项目等,共计69个。其中,农村饮水提质增效工程项目8个,全员培训项目1个,易地扶贫搬迁后续帮扶项目11个,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2个,其它项目47个。(详见附件2)
 
(一)农村饮水安全
 
1.实施地点。在镇南镇泰坪村、丰乐镇牛塘村等村实施农村饮水提质增效工程项目,确保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用水安全。
 
2.建设内容和规模。新建拦水堰,新建取水池、建水厂清水池(闸阀房等附属设施)、购置安装输水管道工程、供水管道工程、配水管道工程,购置安装简易式(缓释)消毒器。
 
3.建设标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建设项目,参照务乡振领通〔2022〕15号文件规定的补助标准及行业标准执行。
 
4.项目建设进度计划。所有项目拟于3月启动实施,12月前全面完成。
 
5.项目效益。项目实施后,能够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用水安全,同时提高老百姓的生活质量。
 
(二)全员培训
 
1.实施地点。都濡、大坪、丰乐、涪洋、浞水、茅天、黄都等乡镇街道实施全员培训。
 
2.建设内容和规模。“短平快”培训、花椒栽培、中式烹调师、家政服务、养老护理、中式面点师、电工、焊工、美容美发、砌筑工、保育员等工种(600人)。
 
3.建设标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建设项目,参照务乡振领通〔2022〕15号文件规定的补助标准及行业标准执行。
 
4.项目建设进度计划。项目于3月启动实施,12月前全面完成。
 
5.项目效益。持续对有培训意愿的已脱贫劳动力、易地扶贫搬迁劳动力、边缘易致贫劳动力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提升就业创业能力,有效促进稳定和扩大就业。
 
(三)易地扶贫搬迁后续帮扶项目
 
1.实施地点。在柏村镇、分水镇等全县6个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实施后扶项目。
 
2.建设内容和规模。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公益性岗位开发后续公益性岗位369个,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道路硬化等。
 
3.建设标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建设项目,参照务乡振领通〔2022〕15号文件规定的补助标准及行业标准执行。
 
4.项目建设进度计划。所有项目拟于3月启动实施,12月前全面完成。
 
5.项目效益。项目实施后,带动186户脱贫户和监测户就近务工,带动产业发展,保障群众生产生活安全,提高群众生活品质和满意度。
 
二、农业生产发展项目。主要包括精准扶贫因户施策、烤烟产业项目、花椒产业项目等。共计82个。其中,因户施策项目16个、烤烟产业项目12个、花椒产业项目6个、其他产业发展项目48个。(详见附件2)
 
(一)因户施策项目
 
1.实施地点。在红丝乡先进村、分水镇中坝村等124个村实施因户施策项目。
 
2.实施内容及规模。扶持12211户(脱贫户和防贫监测户)发展种养殖产业项目(主要以养殖业为主),分别养殖牛羊、蜜蜂等规模较小产业。
 
3.项目建设进度计划。项目于3月实施,在12月底前全面完成。
 
4.建设标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建设项目,参照务乡振领通〔2022〕15号文件规定的补助标准及行业标准执行。
 
5.项目效益。因户施策项目直接带动脱贫户或防贫监测户发展经济,增加脱贫户收入。
 
(二)花椒产业
 
1.实施地点。在丹砂街道、红丝乡等5个乡镇街道。
 
2.实施内容。修建运输单轨、培训花椒技术骨干、修建工字钢结构厂房、以及其他配套工程。
 
3.实施进度计划。于3月开始,在12月前全面完成报账。
 
4.项目效益。带动花椒产业发展,带动就业、对县域内贷款并用于花椒管护的经营主体按周期进行贷款贴息。
 
(三)烤烟等其它产业项目
 
1.实施地点。各乡镇(街道)。
 
2.建设内容及规模。新建烤房670间、配套电力及其他设施等。
 
3.建设标准。参照务乡振领通〔2022〕15号文件及行业标准执行。
 
4.项目建设进度计划。项目于2023年3月启动实施,2023年12月底前全面完成。
 
5.项目效益。能有效解决烟叶烘烤,减少烟农烘烤损失,保障烟农收入。
 
第五章  整合资金
 
一、项目计划总投资情况。2023年,我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方案中项目计划总投资26542.16万元。
 
(一)农村基础设施类。计划投资10193.07万元,其中:农村饮水提质增效改造工程775.23万元、全员培训项目100万元、高标准农田建设1182.39万元、易地扶贫搬迁后续帮扶项目1315.76万元、其它项目6819.69万元。
 
(二)农业生产发展类。计划投资16349.09万元,其中:精准扶贫因户施策3789.67万元、烤烟产业项目2701.2万元、花椒产业项目325.15万元、其它项目9533.07万元。
 
二、整合资金来源及规模。2023年,我县计划整合涉农资金26542.16万元。其中,中央资金22277万元、省级资金2202万元、上年项目结余资金2063.16万元。
 
(一)计划整合中央财政涉农资金22277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21758万元、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519万元。
 
(二)计划整合省级财政涉农资金2202万元。其中,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2202万元、
 
(三)计划整合上年项目结余资金2063.16万元。
 
第六章  保障措施
 
一、强化思想认识。各级各单位要各司其职,严格按照上级的要求和部署,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涉农资金整合作为支持新农村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切实抓紧抓好、抓实抓细。
 
二、强化协同配合。各级各单位要强化协同配合和部门联动,牢固树立全县“一盘棋”意识,有序推进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工作,建立完善以县发改局规划统筹为主、行业部门以项目管理为主、县财政局以资金管理为主、审计监察等单位以监督为主的涉农资金整合机制,及时协调解决整合过程中发现的各类问题,县乡村振兴局和县财政局要加强财政涉农资金整合工作的统筹协调和调度指导,确保财政涉农资金整合项目落地见效。
 
三、强化项目监管。加强项目建设过程中的立项、批复、招投标、建设进度、完工验收情况及时进行村级公告公示,提高群众知晓率,提升巩固拓展脱贫成效成果同乡村振兴衔接期间群众满意度、获得感与幸福感。
 
四、强化责任落实。各级各单位要将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实行主要负责人亲手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围绕发展目标和建设任务,发扬一丝不苟的“工匠”精神,一张蓝图绘到底。要按照各自职能分工和具体任务,制定详细工作方案,细化工作职责,确定工作日程及工作进度,积极落实建设任务,全力做好项目的指导、项目资金的落实及项目的具体实施等工作。

   附件1:务川自治县2023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汇总表.xls
   附件2:务川自治县2023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项目计划表(2).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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