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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庙镇桥河村花椒园产业路建设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3-05-11

截止日期:2023-05-23

距离截止时间还剩:

  • 需求数量:1
  • 订单类型:工程单
  • 最高限价:130万
  • 所在地:陕西安康市
  • 已有30人关注

需求详情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TDZB-2023-3010
 
项目名称:关庙镇桥河村花椒园产业路建设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3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公路工程 施工):
 
合同包预算金额:1,30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300,000.00元
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公路工程施工 1300000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1,300,000.00 1,300,0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60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公路工程 施工)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5)《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7)《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8)《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9)《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12)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3)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型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供应商为中型、小型、微型企业的,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应提供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公路工程 施工)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等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表参加投标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本次磋商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负责人;
(4)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以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供应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5)财务状况报告:提供经审计的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6)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自2022年5月1日以来已缴存的至少三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单据或证明上应有社保机构或代收机构的公章。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7)税收缴纳证明:自2022年5月1日以来已缴纳的至少三个月的缴税凭证。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8)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自述材料);
(9)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3年05月11日 至 2023年05月17日 ,每天上午 09:00:00 至 12:00:00 ,下午 14:00:00 至 17:00:00 (北京时间)
 
途径: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安康市)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3年05月23日 14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03第六开标室
 
五、开启
时间: 2023年05月23日 14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03第六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购买须知:使用捆绑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CA锁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通过政府采购系统企业端进入,点击我要投标,完善相关投标信息。
2、报名确认:供应商须在磋商文件发售时间内将网上投标成功回执单、法人授权委托书(复印件加盖原色公章)扫描件发送至邮箱(3154969460@qq.com)进行报名确认,代理机构确认完毕后方可下载磋商文件。
3、未完成网上投标成功的或未经采购代理公司确认或未在网站上下载磋商文件的,无法完成后续流程。
4、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投标方式,不提供纸质投标文件,相关操作流程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网站[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中的《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指南》;
5、电子投标文件技术支持:4009280095、4009980000;
6、CA锁(数字认证证书)办理流程可参照https://www.snca.com.cn/notice/show/533.html。
7、请各供应商购买采购文件后,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特别提示:本信息来源网络或由相关企业自行提供,真实性无法证实,请谨慎交易,风险自负。

采购清单

采购数量 最高限价(元) 所在地 订单类型
1 130万 陕西安康市 工程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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